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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团就业帮丨中国石油、轻研所、疾控、省医院、互助中医院、中特检教师等优质岗位招聘火热进行中!点击快速查看详情!

发布日期:2023-03-26 10:21:41 来源:m6米乐平台网址 作者:米乐m6登录 点击:187

  原标题:团团就业帮丨中国石油、轻研所、疾控、省医院、互助中医院、中医院、特检院、教师等优质岗位招聘火热进行中!点击快速查看详情!

  青海油田分公司隶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1955年6月在青海西宁成立的青海石油勘探局,是新中国石油工业发展的先驱之一。1999年6月实施重组改制、主辅分离,成立青海油田分公司,2006年实施重组整合至今。经营范围涵盖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工程技术、工程建设、装备制造、油田化工、生产保障、矿区服务等业务。

  1.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不含专升本)及以上学历的2022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届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毕业生;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学历学位并具有派遣资格的境外留学生(在国外学习时间应为12个月以上);

  3.外语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大学本科毕业生须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留学生需参加集团公司考试中心的外语水平测试,且成绩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规定的标准。

  国内毕业生和留学生也可提供个人两年内取得的官方外语考试成绩证明,英语成绩新托福不低于70分、雅思不低于6.0分、领思不低于160分、托业不低于785分,小语种需提供相应证明。

  2.线上考试。按照公布的招聘报名条件,对应聘者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集团公司统一组织的线上通用能力考试。

  5.与拟录用毕业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信息真实性承诺书》,在招聘平台内公示。

  1.专业成绩优良,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外语水平达到规定标准;

  1.在投递简历时,各项信息一定要尽量填写完全,并上传外语等级证书和成绩单,以免影响资格审查;

  2.毕业生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学生,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入职的,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青海省轻工业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71年,是青海省科技厅下属的科研院所,先后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和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为“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科技型企业”、“青海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单位”和“青海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公司始终立足我省特色资源,构建“产学研”合作模式,以“致力健康营养、研发优质产品、提供专业咨询”为使命,为省内外轻工企业提供新产品研发、感官评价、风味改良、工程咨询、规划咨询、科技咨询、人员培训等技术服务。

  公司重点围绕高原特色农牧资源特性及优势,先后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3项,省部级项目27项,并取得多项专利和科研成果,在此基础上打造了“麦西凡”自主品牌,已开发青稞、牦牛、白刺、沙棘等系列产品,为科技助力我省特色农牧产业高质化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与技术支撑。

  公司坚持“科学、专业、权威、公正”的理念,汇聚顶尖专家,向社会各界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近年来,相继为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级地方政府和生产企业提供各类咨询服务200余项,为全省经济建设和企业科学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决策依据。

  “211”和“985”高校相关专业本科生及以上学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

  2.热爱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扎实的专业知识、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熟练操作现代办公应用软件。

  (一)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于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4月18日期间,将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学信网学籍证明扫描件及个人简历、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等相关材料发送以下邮箱:

  (二)公司将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及简历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招聘的人选并通知本人。

  综合考虑面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部门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1、工资构成: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职称工资+工作生活津贴+绩效工资;

  2、五险二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

  为提升我省公共卫生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疾控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青海省2022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青海省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青卫人〔2015〕54号)及《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校园引才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引才范围面向2022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2020、2021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可列入此次引才范围。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学习成绩优良,诚实守信,身心健康,甘于为新青海建设服务奉献。

  引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测评,签订就业协议,体检、考察,公示、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信息。引才信息集中在引才地区相关高校的校园网以及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网站发布引才公告。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单位现场报名、招聘会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单位和招聘会现场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并请按以下要求提供个人资料:

  (2)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2022年应届毕业生要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材料和学生证,同时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毕业证书被暂扣或遗失的,报名时应提供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不能参加单位和招聘会现场报名的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可登录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填写《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校园引才报名表》,相关学历证明、资格证明、论文、科研成果和填写完成的《报名表》添加至压缩文件,邮件主题命名为:报名岗位+学历+姓名,发送至邮箱。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6日8:30—2022年4月29日18:00(以收到应聘材料的时间为准。)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标准为已经发布的岗位引才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单位和招聘会现场报名人员现场审核,网络报名人员以报名时提交材料为审核依据。报名人员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引才资格。

  (四)初选及考核测评。考核测评按照“考用一致、科学灵活”的原则,根据引才岗位的学历要求,主要采取以下考核测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基本能力。

  (1)对报名人员采取现场面试交流、专家评价、学术成果评价和综合素质测评等方式进行测评,初选通过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3)通过初选的报名人员,中心统一安排时间进行考核测评,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考核测评按照综合素质测评和专业综合能力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其中综合素质测评占40%、专业综合能力测评占60%。需求岗位进入考核测评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按照该岗位进入考核测评的实际人数进行考核测评。

  (1)考核测评前对进入测评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将失去参加考核测评的资格。

  (2)考核测评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以其余考官所给得分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字)作为考生的考核测评最终成绩。

  (4)考核测评结束后,引才岗位数与参加考核测评人数之比为1:1的,该岗位考生考核测评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引才资格。

  (5)总成绩并列处理。如考试总成绩有并列的,按实践技能操作、综合素质成绩高低确定。

  (6)考核测评由省疾控中心组织实施,并接受省卫生健康委及驻委纪检组的指导和监督。

  (五)签订就业协议。根据考核测评结果,按引才岗位数和报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并由省疾控中心、学校和报名人员正式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考察。已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包括签订意向性协议人员)的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由中心综合办负责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察(政审)工作由中心综合办负责,主要考察(政审)考生基本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七)公示。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中心按规定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并与中心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因下列情形导致引才岗位出现空缺时,我中心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程序,依据报名者考核结果依次递补。

  (一)2020、2021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是指毕业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二)在进行引才过程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涉及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有血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省卫生健康委人事部门及驻卫计委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公开招聘考务工作的指导、监督,中心纪检人员全程参与监督。

  (八)本方案由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执行。

  按《青海省校园引才办法(试行)》(青组字〔2019〕334号)规定执行,并纳入编制管理。

  青海省人民医院中央运输部,现招聘陪检(陪护病人做检查)和药品运送(给住院病人运送药品)临聘人员12名,招聘条件如下:

  根据《互助县健康服务共同体人员统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同意县中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请示的批复》(互健管委〔2022〕3号)文件精神,互助县中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考核测评的方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根据医院人员急需紧缺,共计划招聘11人(限本县户籍),其中:护士7名,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名,详细招聘需求计划见附表。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在青海卫生人才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关注青海卫生人才微信公众号,详细阅读相关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

  报考人员需用手机端微信关注“青海卫生人才”公众号,点击右下角(个人入口)先进行实名认证,实名认证审核通过后,点击(考试报名)选择“互助县中医院2022年编外招聘”后按流程进行线上报名,报名完成后点击下载打印报名申报表(下载发送至个人电子邮箱)。报考人员按照岗位条件自愿报名,并就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承诺负责。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发布岗位信息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

  除学历、学位及职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取得的时间外,报考年龄、工作经历等各类事项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第一日。达不到条件要求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即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1、点击“个人入口”,弹出登陆提示,点击“登录”,选择“微信授权登录”;

  2、点击右下角“我的”,页面显示“待付款”选项,点击相关考试进行支付缴费(报名费200元)。

  缴费完成后,考生在“我的”页面点击“已完成”选项,可查看相关考试是否报考成功(缴费成功),若未缴费(或缴费失败),“已完成” 页面则无相关考试内容。

  温馨提示:考生已完成缴费后,系统随即进行考场编排及其他后续考务工作,原则上不予退费。考生需要相关缴费发票的,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至青海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发票。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及总招聘计划决定核减、核增相关招聘岗位人数。

  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请携带以下材料到青海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宁市南川西路69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22年7月31日。如仍未按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与报考人员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将根据岗位需求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若保留招聘计划,可视笔试、面试情况决定是否聘用。

  面试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按其他事项中总成绩并列处理办法执行。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具体体检时间将在“青海卫生人才”公众号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自行前往互助县中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需要递补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其他事项中总成绩并列处理办法执行。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等情况。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确定人事关系。招聘人员一律为公立医院编外自主聘用人员,非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参照《互助县中医院自主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及后勤工作人员岗位薪酬管理实施方案》(互中医〔2020〕177号)执行,工作满一年后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五个险种的社会保险费用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分别根据规定由医院和个人按比例承担。聘用后达到《互助县医疗卫生机构自主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同工同酬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院内纳入同工同酬。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所聘人员与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 应聘人员如需了解报考岗位相关福利待遇及优惠政策,请直接与互助县中医院联系。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员报互助县健共体管理委员会审定,并将审定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核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或放弃空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最少3年,明确岗位职责,适用互助县定岗、定责、定量等考核管理办法加强日常管理。(聘期为一年一聘)。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由互助县健共体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督。

  在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环节出现空岗时,医院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召开党委会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严格依据考生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其他事项中总成绩并列处理办法执行。若考生在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环节主动放弃的(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相关环节的也视为主动放弃),请及时向青海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交放弃证明。

  (一)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调整或延迟的,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每日申领“信康码”,最大限度减少非必要外出,对于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所在单位、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

  2.考生参加考核,须携带纸质版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派出所开具带照片并盖有公章的户籍证明)、考试当天本人“信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可截图保存至手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考核当天需现场进行查验。

  3.考生进入考场前,均须接受体温检测,检测正常者,方可入场。考生请提前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考核期间须全程佩戴。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总成绩并列处理办法。如考核总成绩有并列的,按招聘条件中符合岗位的优先条件确定,如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照优先招聘建档立卡户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以上方式均无法确定的,按面试成绩优先确定。

  因业务发展需要,现我院(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数名(不占编制),岗位详见《2022年西宁市中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

  1.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邮箱报名为唯一报名方式,其他方式不予受理,每名招聘对象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通过查验招聘对象提供的报名材料,对招聘对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信息进行审查,对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聘资格。

  为巩固我省疫情防控成果,严防疫情输入,确保我省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本次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凡是与确认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去过疫情发生地、接触过病人的重点人员及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青返青人员要进行2次核酸检测(检测阴性者应间隔24小时再次采样检测),并在考试当天将考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原件)交到工作人员手中,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注意,大中城市某一个或几个区域为中、高风险的,有该城市旅居史的考生均须提交核酸检测报告。)

  (2)考生应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人与人之间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进入考点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信康码信息(绿码),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测量和消毒工作,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若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3)考生应自行下载并打印疫情承诺书,认线年招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承诺事项真实、准确、全面,并在相应位置上签署姓名。详情请见附件1。

  (4)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拒绝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考点。

  请考生务必高度重视,遵守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的相关要求,如有隐瞒、虚报或者违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

  中国特检院青海技术中心于2018年7月9日正式挂牌成立。按照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签订的战略协作协议要求,由青海省政府批准,是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引进的甲类综合检验检测机构。

  (1)按照科室安排负责检验项目的开展,对出具的意见通知书、原始记录、报告的真实性、正确性、一致性和及时性负责,对现场的检验安全质量负责;

  (3)根据检验派工的安排,项目负责人负责检验现场相关事宜的沟通,对项目质量和现场安全负责;

  (4)熟悉有关仪器设备的技术性能、使用方法、安全维护措施,检验前认真检查所用仪器设备状况,检验后填写使用记录,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的维护保养;

  (1)专业要求:全日制理工类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机械电子工程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自动化、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

  (2)熟悉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检验方案、作业指导书,能独立正确使用检验设备,填写记录,出具报告;

  (3)安全意识、工作责任心强、沟通能力强,具备良好团队管理及协调能力,能现场处理检验工作中发现的技术问题。

  (1)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承压类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风险评估等日常技术业务;

  (2)按照相关要求,参与特种设备标准制修订、智慧化特种设备相关技术研究;

  (3)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院质量体系文件要求,对本岗位检验工作质量负责;

  (1)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检验师资质,从事特种设备一线)专业及年龄要求:机械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与化工类相关专业,年龄40周岁以下;

  (3)熟悉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检验方案、作业指导书,能独立正确使用检验设备,填写记录,出具报告;

  (4)安全意识、工作责任心强、沟通能力强,具备良好团队管理及协调能力,能现场处理检验工作中发现的技术问题。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质量体系文件要求,对本岗位检验工作质量负责;

  (1)专业要求:机械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与化工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熟悉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检验方案、作业指导书,能独立正确使用检验设备,填写记录,出具报告;

  (3)安全意识、工作责任心强、沟通能力强,具备良好团队管理及协调能力,能现场处理检验工作中发现的技术问题。

  有意向者请将简历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及附件简历命名为“岗位-姓名-专业-学历-学校”,邮箱地址为:,简历接收截止日期2022年5月20日,收到面试通知者,经面试、体检合格后择优录用。

  根据《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今年青海省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下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已经确定,招聘岗位共981个(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9)。此次公开招聘不包括各学校(幼儿园)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费师范生的岗位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全省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范围分别为面向全国、全省和本州。面向全省范围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省临聘教师、应由本省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面向本州范围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本州院校毕业生、在本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州临聘教师、应由本州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本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此次招聘每人限报1个岗位。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完成报名工作。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10日9时—4月14日18时。

  网上调剂时间:2022年4月16日9时—18时。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岗位如达不到1:3比例或无人报考的,调整为非定向招聘岗位。若取消招聘岗位的,须在4月16日9时—18时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若不按时改报按自动放弃处理,退还报名费。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预留电话畅通。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将公布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岗位信息。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试。

  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教师综合素质》×30% +《学科专业素养》×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0%)÷1.5+政策加分

  2.报考英语教师岗位《学科专业素养》科目须使用英文答题,其余笔试科目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笔试成绩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

  市州中小学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省直中小学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由各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户籍、毕业证件、教师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资格审查结束后,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1.市州及所属县(市、区、行委)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的面试工作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省直中小学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可采用说课或试讲的方式,也可采用“解题+讲解+答辩”的方式。体音美、信息技术等学科和幼儿园教师面试可采用“技能展示+讲解+答辩”的方式。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将在面试方案或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面试总分为100分。

  3.报考英语教师岗位,在面试时须使用英语进行面试;报考其他学科教师岗位均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面试。

  4.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优先招聘退役士兵,再按用人单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再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科专业素养》成绩高低排序,《学科专业素养》成绩相同的以《教师综合素质》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省直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省直用人单位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也可同时在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1.考生所学专业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一致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报考岗位相应学科。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报考相应学科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市、省直单位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3.设立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1.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市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3.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1.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2.设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不足1:3比例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科目中《教师综合素质》科目成绩为75分设定成笔试最低分数线.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州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州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3.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3.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州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4.面试比例未达到1:3的要求。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须在7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报考其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3.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州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八)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实验中学、省妇女联合会所属幼儿园、青海省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省直单位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考生应严格遵守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组考单位防疫要求。建议广大考生考前14天(4月15日前)来青、返青备考,非必要不离青,避免因疫情原因不能顺利参加考试。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附件13。因谎报、瞒报健康信息造成不能顺利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己负责,引发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考录工作调整或者延迟的,将及时发布有关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予以关注。

  二是考生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到网上报名第一日(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在1986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在1991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临聘教师要求年龄为4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应在1976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三是定向招聘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岗位。

  四是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1.招聘岗位专业划分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执行,具体以各市州、省直单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为准。其中,“小学教育”专业和“初等教育”专业可报考小学学段的所有岗位。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招聘相关规定的,须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本公告中所称招聘岗位的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载明的专业为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

  2.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可报考高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限报初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小学教师资格的限报小学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限报幼儿园教师岗位。

  3.关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其它”的问题:应由认定机构出具其它学科具体所指学科的证明,考生按证明对应学科进行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明原件。

  4.关于非英语专业(如俄语),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的问题:非英语专业的外语类专业毕业生,其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者,应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外语”的语种证明,考生按证明进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明原件。

  5.符合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学科报考相应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纸质证书遗失的,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中国教育考试网、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并承诺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可不填写毕业证书编号,但其所学专业要填写准确,要与毕业证上的填写专业完全一致,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由所在学校(学院)开具的学历、专业和按期毕业证明。

  本公告所指“临聘教师”是指2013年6月19日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发〔2013〕12号)下发前已经被我省公办中小学校聘用,并且报名前还一直在岗的临聘教师(中间无间断,寒暑假除外)。临聘教师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可跨专业报考。临聘教师身份认定,由教育行政部门采取内部核查的方式进行认定。认定为临聘教师的,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公示中有异议的,到学校查证核实,虚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1.根据《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对报考我省民族自治地区(包括六州和自治县)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报考六州州属学校岗位的加3分;报考西宁市、海东市所属民族自治县,以及六州所属各县中小学岗位的加5分。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满3年(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报考六州中小学校岗位的,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报考六州州属学校的,满3年不足10年的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的加2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3分;报考六州所属各县中小学校岗位的,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报考定向考录岗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的加分政策,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退役士兵不报考定向退役士兵考录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临聘教师报考县(市、区、行委)及以下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机关事业单位已经纳入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在参加公开招聘时不再享受定向招聘、笔试加分等政策。

  2.加分审核登记。报考我省民族自治地区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不需要进行审核登记。退役士兵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在4月19日至20日将加分所需的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电子版上传至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享受父母一方在六州工作加分条件的考生,由考生提供本人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父母一方工作证或退休证件原件及诚信承诺书于4月19日至20日进行现场加分登记(现场加分地址另行通知)。逾期未按规定渠道进行加分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经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

  新录用公务员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应当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并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上述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将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部门)在报名结束之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图片形式上传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审核页面,未上传证明及隐瞒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2.特岗教师招聘计划未完成的,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研究确定,可以组织二次递补招聘。二次递补招聘方式另行通知。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因失信行为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作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要参考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十一)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青海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相关的培训班或编印复习教材资料,请切勿上当受骗。

  1.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省直)2.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西宁市)

  3.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海东市)4.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海西州)

  12.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咨询电线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考试疫情防控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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